巫昌祯 主编
定价 25.00元
作者介绍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主讲民法、婚姻法等课程,并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业余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校主讲教师。多次获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先后七次参与立法,特别是婚姻法的两次修改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担任专家组组长。主持或参与主持七项课题研究工作,两项获奖。个人撰写、主编、合编的论著约40部。如《婚姻法论》、《继承法概论》、《走向21世纪的中国婚姻家庭》等。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妇联执委,现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等职。

    “婚姻家庭法”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我国《婚姻法》第1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一规定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个法律本身的概念,而不是婚姻法的完整定义。婚姻法的完整定义是: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定义中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这个定义是广义的。狭义的婚姻法,只调整婚姻关系。还有些国家的法律,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但不称婚姻法而称《亲属法》或《家庭法》等。
    为满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教学需要,我们聘请了自1985年以来就一直担任中央电大“婚姻家庭法”课程客座教授并被评为“全国电大优秀主讲教师”的著名婚姻家庭法学者、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巫昌祯教授和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夏吟兰教授等编写了本教材。’并配套录制了音像和IP教材。全书由巫昌祯教授任主编,夏吟兰教授任副主编并协助主编对全书进行了统稿。编写者按章节J顿序分工如下: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一章、第二章
何俊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三章、第五章第二节
夏吟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四章、第七章
田 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五章第一、三、四节,第六章
郑小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撰写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李忠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教授、中华女子学院李明舜教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张继缅教授、国家法官学院李德申教授、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萧也红副教授分别参加了对《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婚姻家庭法课程多种媒体一体化设计方案》和本教材《婚姻法学》的审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中央电大副校长严冰,教务处郭青春、刘其淑、王霞峰,中央电大出版社徐东丽对教材的编写及出版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婚姻家庭法》课程组
2006年1月9日